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属天的奥秘 #5328

5328.“或抬脚”

5328.“或抬脚”表属世层中的一切能力(也由此而来)。这从“脚”的含义清楚可知,“脚”是指属世层(参看2162, 3147, 3761, 3986, 4280, 4938-4952节)。此处之所以表示属世层里面的能力,是因为“抬脚”和“举手”一样,都表示能力;只是“举手”表示属灵层中的能力,而“抬脚”表示属世层中的能力;事实上,脚以上的身体部位对应于属灵事物。这一点从大人,或三层天堂很明显地看出来。
  每当整个天堂作为一个人呈现在眼前时,至内或第三层天堂就显为头,中间或第二层天堂显为身体,最低或第一层天堂显为脚。至内或第三层天堂显为头,是因为它是属天的;中间或第二层天堂显为身体,是因为它是属灵的;最低或第一层天堂显为脚,是因为它是属世的。“颈项”因是居间部位,故表示属天之物和属灵之物的流注和联系;“膝”因也是居间部位,故表示属灵之物和属世之物的流注和联系。由此明显可知,“举手”表示属灵层中的能力,“抬脚”表示属世层中的能力;因此,“手”所表示的能力论及属灵层,即论及基于良善的真理(参看3091, 3563, 4931节)。“属灵层”是指属世层里面属于天堂之光的东西,“属世层”是指属世层里面属于尘世之光的东西;因为属于天堂之光的一切都被称为属灵的,而属于尘世之光的一切都被称为属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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