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5275.“看哪,必来七年”表提供的状态。这从“年”和“来”的含义清楚可知:“年”是指状态(参看487, 488, 493, 893节);“来”是指提供。因为“来”和“发生”(coming to pass)当论及神性或神所作的事时,表示照着提供所发生的事,因而是一种提供的行为;因为神所作的事表示提供(参看5264, 5273节)。下面几节论述的主题是七个丰年和七个荒年,其中“年”表示状态:“丰年”是指属世层里面真理增多时的状态,“荒年”是指属世层里面真理缺乏和剥夺时的状态。一般来说,埃及地的七个丰年和七个荒年在内义上描述的是人被改造和重重时的状态,在至高意义上则描述了主的人身得到荣耀时的状态。这类事件发生在埃及地是为了代表这些事物;它们之所以发生在那里,是因为“埃及地”和“法老”在内义上表示属世层,对主里面的属世层的荣耀就是此处论述的主题。
要知道,那时发生并记载在圣言里的事件在至高意义上代表主自己和对祂人身的荣耀;在代表意义上则代表主的国,因而代表总体层面的教会和个体层面的教会。它们相应地代表人的重生,因为人通过重生被作成个体层面的教会。那时所发生的事就代表这类事物,这主要是为了圣言的缘故;好叫它能得以写成,因而能包含诸如将以连续的系列代表神性、属天和属灵事物的那类事物,从而不仅能为教会成员服务,还能为天上的天使服务。天使从这些代表性的描述感知神性事物,由此充满神圣感;这些神圣感就被传给带着情感阅读圣言的那个人;他也由此获得一种神圣感。这就是为何这类事件发生在埃及地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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