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属天的奥秘 #527

527.“拉麦”表示

527.“拉麦”表示一个教会,其中对真理和良善的感知如此笼统和模糊,几近于无,所以它是一个荒废的教会,这一点从前一章的说明和下一节的内容清楚可知。前一章的“拉麦”与此处的意思差不多,都表示荒废(参看创世记4:18, 19, 23, 24;404-411, 427-432节)。生他的那一位所取的名字也几乎一样,叫“玛土撒利”。因此,这两个名字所表示的事物几乎一样;“玛土撒利”和“玛土撒拉”都表示即将死亡的某种事物,而“拉麦”则表示已遭毁灭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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