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属天的奥秘 #5256

5256.“说,这不

5256.“说,这不在乎我”表它并非只来源于人。这从“不在乎我”的含义清楚可知。“不在乎我”,或不属于他,当论及“约瑟”所代表的主时,是指它并非只来源于人,而是来源于神性;因为神性预见、因而知道某个事物里面包含的东西。主在世时的确拥有预见和提供;这二者虽存在于人身里面,却来源于神性。但自祂得了荣耀之后,这些只来源于神性,因为这得了荣耀的人身就是神性。就其本身而言,这人身只是从神性接受生命的一个形式;而主荣耀了的人身,或祂的神性人身,并非从神性接受生命的一个形式,而是那生命的实际内在存在;由此发出之物就是生命。这就是天使们对主所持的观念;但如今基督教会成员进入来世后,思想主时几乎都如同思想其他人,或说对主的概念如同对其他人的概念。他们不仅认为主与神性分离,尽管他们的确将神性归于祂;还认为祂与耶和华分离。此外,他们还认为主与从祂发出的那圣者是分离的。诚然,他们也说“一神”,但却思想三;并实际上将神性分为三。因为他们将神性划分为独立的位格,称每个位格为神,并将一个明晰的权属归于每个位格。因此,在来世,据说基督徒拜三位神,因为他们思想三位,无论他们如何谈论一位。
  但那些曾是外邦人,并皈依基督教的人在来世只崇拜主;这是因为他们认为,这不可能是别的人,只能是那在世上将自己显为一个人的至高神,这至高神就是一个神性人。他们还认为,他们若没有对至高神的这种观念,就根本不可能有任何观念,因而不能思想神,进而不能认识祂,更不可能爱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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