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属天的奥秘 #5216

5216.“在它们之

5216.“在它们之后又长出”表在它们旁边出现。这从“长出”和“在它们之后”的含义清楚可知:“长出”是指出现;“在它们之后”是指旁边或在边界,这与又丑陋又干瘦的母牛“在它们之后”,也就是在又俊美又肥壮的母牛之后上来的意思是一样的(参看5202节)。“在它们之后”之所以表示在它们旁边,是因为“之后”描述了随后的时间点;在灵界,因而在灵义上,时间的观念是不存在的,取而代之的是与时间相对应的那种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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