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属天的奥秘 #521

521.“神将他取去

521.“神将他取去,他就不在了”表示该教义被保存,以备后世所用。如前所述(519:1节),以诺的情况是这样:他将上古教会所感知到的东西转变为教义,这种事在上古教会的时代是不允许的。因为通过感知知道完全不同于通过教义来学习。拥有感知的人不需要通过所制定的教义来学习他们早已知道的东西。例如,人若知道如何有效思考,就无需学习思考的艺术,因为这样他的有效思考能力就会受损,如那些陷入学术尘埃而不能自拔之人的情形。那些基于感知认识良善和真理的人通过一种内在途径从主获得这种直觉。那些基于教义来认识的人则通过一种外在途径,也就是肉体感官获得他们的知识。这种区别就像光与暗之间的区别。此外,属天人的感知永远无法描述,因为它们进入最微小、最具体的细节,并考虑到各种不同的状态和环境。然而,可以预见的是,上古教会的这种感知力将会消亡,此后人类将通过教义来学习何为真理和良善;换句话说,他们要穿越黑暗才能到达光明。所以此处经上说“神将他取去”,也就是说,神保存这教义,以备后世所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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