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5208.“法老就醒了”表启示的状态。这从“醒”的含义和“法老”的代表清楚可知:“醒”是指接受启示(参看3715节);“法老”是指属世层,如前所述,由此明显可知“法老就醒了”表示属世层里面的启示状态。启示这个词在此是指从属灵层的属天层,因而从内在而来的总体启示。从内在而来或流入的启示是一种在心智的低层部分中的总体启示;但是,随着源于良善的真理被植入它,它会逐渐变得越发不总体,最后变得具体。因为源于良善的真理闪耀光芒,是启示的源头。这解释了刚才说这句话的原因(5206节),即:真理从属世层被驱逐。这些真理被驱逐,是为了属世层能以一种总体的方式从内在被启示,此后在这种总体启示或总体之光中,真理能按自己的次序在那里得到恢复,由此使属世层的启示变成一种具体启示。
人的属灵层和他的属世层,或他的内在和他的外在之间的对应关系便以这种方式实现。因为真理首先被获得,然后仿佛被驱逐。而事实上,它们并未被驱逐,只是被储藏起来;此时,低层事物以一种总体方式被里面的事物光照;在这光中,真理便恢复了自己的适当次序。由于这个原因,那里的一切真理都变成它们所属总体的形像,并相对应。在不仅出现在灵界,还出现在自然界的每一个事物中,总体事物首先到来;然后不怎么总体的事物,最后具体细节逐渐被插入其中。没有这种插入或填充,根本没有任何事物能聚集起来;因为凡没有成为总整体的一部分,不靠这总整体存在之物都会消散,不再是任何事物(参看917, 3057, 4269, 4325e, 4329m, 4345, 438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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