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属天的奥秘 #5199

5199.“长相俊美

5199.“长相俊美”表属于信之物。这从“俊美”和“长相”的含义清楚可知。属灵的“俊美”本质上是对内层真理的情感,属灵的“长相”本质是信仰;因此,“长相俊美”表示对信之真理的情感(参看553, 3080, 3821, 4985节)。属灵的俊美之所以是对内层真理的情感,是因为真理是良善所取的外在形式。从天堂里的神性所得来的良善本身为天使提供他们所拥有的生命;但这生命所取的外在形式则由源于该良善的真理来提供。然而,俊美不是由信之真理产生的,而是由源于良善的信之真理里面的情感本身产生的。单单由信之真理所产生的俊美就像彩绘或雕塑脸的俊美;而由对源于良善的真理的情感所产生的俊美则像被天堂之爱赋予生气的鲜活脸的俊美;因为爱或从脸的形式闪耀出来的情感如何,俊美就如何。正因如此,天使的外表美得难以形容。他们的脸闪耀出经由信之真理传来的爱之良善;这良善与真理不仅呈现于眼前,还能从他们所发出的气场被感觉到。
  这之所以是俊美的源头,是因为天堂整体上是大人,与人的每一个部分都有一个对应关系。因此,凡拥有爱之良善,并因此拥有信之真理的人都拥有天堂的形式,因而被赋予天堂所拥有的美丽,因为在天堂,从主发出的神性是全部中的全部。这也解释了为何地狱里的人因是良善与真理的对立面而丑陋得可怕;在天堂之光中,他们看上去不像人,而是像怪物。属灵的“长相”之所以是信仰,是因为就内在意义而言,“看”和“看见”表示理解,就更内在的意义而言,表示拥有信仰(参看897, 2150, 2325, 2807, 3863, 3869, 4403-442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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