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5195.“法老作梦”表为属世层所作的提供。这从“法老”的代表和“作梦”的含义清楚可知:“法老”是指属世层(参看5079, 5080, 5095, 5160节);“作梦”是指对将要到来之事的预言,因而在至高意义上是指预见(3698, 4682, 5091, 5092, 5104节)。由于所表示的是预见或预见的事,故也表示提供,或提供的事,因为预见和提供不能一个没有另一个而存在。事实上,提供关注持续到永远的状态;但除非预见该状态是什么,否则它就无法对它作出任何提供。为当前需求提供,同时没有对未来需求的任何预见,因而没有同时为当前需求里面的未来需求提供,就意味着没有任何目的,没有次序,因而没有智慧和聪明,因而不是源于神性。提供论及良善,预见论及非良善(5155节)。预见无法论及良善,因为良善居于神性里面,从神性本身并照着它出现;其实它能论及非良善和邪恶;因为非良善和邪恶在神性之外出现,来自与神性相反的其他人。因此,提供因论及良善,故也论及属世层与属灵层的属天层的结合,该结合就是本章所论述的主题。这就是为何“作梦”在此表示所作的提供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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