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属天的奥秘 #5189

5189.曾有一些灵

5189.曾有一些灵人来到我面前;只是在他们到来之前,我没有察觉出恶灵发出的气场。这个气场使我以为恶灵正在靠近,而事实上,他们是恶灵的仇敌。我从他们向恶灵所显示出的对抗和敌意的感觉推断他们是恶灵的仇敌。随着他们到来,他们将自己置于我的头上,与我交谈,说他们是人。我回答说,他们不是具有世人所拥有的那种肉体的人;世人习惯因他们的肉体形式而自称人;然而,他们仍是人,因为人的灵才是真正意义上的人。对此,我没有察觉到异议,因为他们支持我所说的。他们继续说,他们是彼此完全不同的人。我觉得由完全不同的人组成的社群在来世不可能存在,于是便与他们讨论这个问题。我说,如果有一个共同的原因使他们成为一个统一的整体,他们就能形成一个社群,因为他们由此都有一个共同的目的。他们接着说,他们的确具有这样的性质,即:每个人说话都与众不同,但他们想的都一样。他们还举例说明了这一点,由此可见所有人的看法都是一样的,只是说法不一样。
  此后,他们对着我的左耳说话,说他们是善灵,这是他们平常说话的方式。我被告知,这些灵人到场时为数众多;没有人知道他们从哪里来。我发觉恶灵的气场对他们极为敌视,因为恶灵是他们搅动的对象。他们的社群漂泊不定,以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在一间屋子里,身穿亮蓝色衣服来代表。
  我发觉他们与脑峡部有关,脑峡部在大脑与小脑之间,纤维通过它朝各个方向发散,所到之处都以不同的方式在外在部分进行运作。我还发觉,他们与人体内的神经节有关;神经汇入神经节,从那里分成大量纤维;其中有些纤维走这条路,有些走那条路;它们在最外在部分的行为各不相同;然而,它们都有同一个起始点。因此,它们在最外在部分看上去彼此不同;但就目的而言,它们都是一样的。此外,众所周知,作用于四肢的一个力能以各种方式发生变化,这取决于四肢所取的形式。纤维的起始点,如脑中的起始点(纤维就源于它们),也代表目的。从这些起始点引出的纤维代表由这些目的所产生的思维;由这些纤维所构成的神经代表随之产生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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