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属天的奥秘 #5187

5187.有一个灵人

5187.有一个灵人曾来到我这里,问我是否知道他能待在哪里。我原以为他是一个正直灵人,当我告诉他,他或许可以待在我所在的地方时,属于这个区域的搅动灵人来了,悲惨地折磨他。我对此感到很伤心,徒劳地想要阻止他们。就在这时,我发现我在胆囊区域。这些搅动的灵人就是那些藐视正直和敬虔的灵人当中的。我蒙允许在那里见证了一种搅动,就是强迫一个灵人快速说话,比他所能想象的还要快。他们通过将该灵人的言语与思维割裂开来,然后强迫他说他们所说的话而做到这一点,这样做是很痛苦的。通过这种搅动形式,慢人被引入更快速的思考和说话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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