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属天的奥秘 #5165

5165.“使酒政长

5165.“使酒政长官复原职”表属于理解力部分的感官印象被接受,变得顺服。这从“酒政长”的代表和“官复原职”的含义清楚可知:“酒政长”是指总体上受理解力部分支配的感官印象,如前所述;“官复原职”是指恢复在理解力部分之下的次序。“恢复原位”是指处于末位或占据最低位置(参看5125节)。此处之所以说“官复原职”(即酒政的职位),是因为酒政及其相关事物,如酒、新酒、烈酒、水都与理解力的事物有关,“给喝”和“喝”也是(参看3069,3168,3772,4017节)。由此明显可知,“使酒政长官复原职”表示恢复属于理解力的感官印象的次序,因而接受它们,使它们变得顺服。
  当这些感官印象作为将内层事物带入行为并获得对它们的洞察的手段而事奉并服务于内层事物时,它们就被接受并变得顺服。因为人能在外层属世层的感官印象里面看见内层事物,就跟他在人们脸上看见他们的情感,甚至在他们的眼睛里看见更内在的情感差不多。没有这样一个层面,或说没有一张内在的脸,或诸如此类的镜子,人活在肉身期间根本无法思维在感官之上的事物;因为他在感官印象里面看见上面的东西,就好比某人在别人脸上看见他的情感和思维,却没有注意这张脸本身;或好比某人在听别人说话,却没有注意说话者所说的话,只注意他所说那些话的含义。实际所说的话语是一个层面,在其中能看见内在含义。外层属世层也是如此;如果外层属世层不能作为内层事物在其中如在一面镜中那样看见自己的一个层面而服务于内层事物,人根本无法思考。正因如此,该层面首先形成,甚至自童年早期就形成。不过,这些事不为人知,因为发生在人里面的事并不明显,除非人停下来反思内在所发生的事。
  外层属世层的性质在来世是显而易见的,因为灵人与天使的脸就是通过并照着它形成的。在天堂之光中,内层事物,尤其意图或目的便透过这些脸闪耀出来。如果对主之爱和对邻之仁形成内层,那么这些就会使脸光辉四射,而这张脸本身就是爱与仁的可见形式。相反,如果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以及由此衍生的仇恨、报复、残忍等等形成内层,这些就会使脸呈现出恶魔般的表情,而这张脸本身就是仇恨、报复和残忍的可见形式。由此可见何为外层属世层及其功用,以及它受内层事物支配时是什么样;当内层事物受它支配时,它又是什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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