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5131.“你得好处的时候”表当对应关系存在时。这从“你得好处”的含义清楚可知:当论述外层属世层或感官能力的重生或再生时,“你得好处”是指对应关系;因为感官能力在对应事物之前不会得好处。从各章末尾可以看出何为对应关系。感官印象与属世观念存在一种对应关系,属世观念与属灵事物存在一种对应关系,属灵事物与属天事物存在一种对应关系,最后属天事物与主的神性存在一种对应关系。因此,一系列的对应关系从神性一直延伸到属世层的最末和最低层级。
人以前若从未思想过这些对应关系的性质,就很难对它形成任何概念,故有必要对这个主题作以简要说明。从哲学清楚可知,目的先于原因,原因先于结果。为使得目的、原因和结果依次出现并行如一体,结果必须与原因相对应,原因必须与目的相对应。然而,目的并不表现为原因,原因也不表现为结果。相反,为使得原因能够存在,目的必须在原因所属的那个层面上行动,呼召辅助手段来帮助它,以便它能通过这些手段产生原因;为使得结果存在,原因同样必须在结果所属的层面上行动,呼召辅助手段来帮助它,以便它能通过这些手段产生结果。这些辅助手段就是那相对应的;由于它们相对应,所以目的能存在于原因中,并能驱动原因;原因能存在于结果中,并驱动结果。因此,目的通过原因能驱动结果。但是,当对应关系不存在时,情况则不然。在这种情况下,目的没有它能存在于其中的一个原因,更没有它能存在于其中的任何结果。相反,目的会照着辅助手段所制造的形式而在原因里面,最终在结果里面经历变化和变异。
人里面的一切事物,甚至自然界中的一切事物,都无一例外地作为目的、原因和结果相继出现。当它们以这种方式彼此对应时,就会行如一体;因为在这种情况下,目的是原因全部中的全部,并通过原因是结果全部中的全部。例如,当天堂之爱是目的,意愿是原因,行为是结果时,如果那时这三者存在于彼此的对应关系中,那么天堂之爱就会流入意愿,意愿则流入行为,于是它们行如一体,以至于通过它们彼此的对应关系,行为可以说就是爱。再例如,当仁之信是目的,思维是原因,言语是结果时,如果那时这三者存在于彼此的对应关系中,那么基于仁之信便流入思维,思维流入言语,于是它们行如一体,以至于通过它们彼此的对应关系,言语可以说就是目的。然而,为叫目的,即爱与信,能产生原因,即意愿与思维,目的必须在理性心智里面呼召必相对应的辅助手段。因为没有相对应的辅助手段,目的,即爱与信,就无法被接受,无论它如何从主经由天堂流入。由此明显可知,人的内层与外层,也就是他的理性概念、属世观念和感官印象必须被带入对应的状态,好叫神性能流入并被人接受,因而好叫他能重生;在此之前,他一切都不好。由此可见,“你得好处的时候”在此表示当对应关系存在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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