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5130.“但求你记念我”表对信仰的接受。这从“约瑟”的代表和“求你记念我”的含义清楚可知:指着自己说这些话的“约瑟”是指属世层里面的属天层方面的主(参看5086,5087,5106节);“求你记念我”是指对信仰的接受;因为主的记念和顾念唯独从信仰流入。因此,“求你记念我”表示好叫他接受信仰,意味着接受信仰的渴望。至于信仰,情况是这样:凡接受并拥有信仰的人不断被主顾念。甚至当他在思想或谈论其它事,而非主之时,或当他履行他的公共、私人或家庭职责时,也是是如此,尽管他没有直接意识到,那时他正被主顾念;因为存在于那些拥有信仰的人里面的主之顾念主导他们的整个生命,但他们没有注意到那主导他们整个生命之物,除非他们的思维直接转向这个问题。
这一点可通过人性的各个方面来说明。一个被某种爱所主宰的人,无论这爱是什么,总是思想与这爱有关的事。即便其它事占据他的思维、言语或行为,情况仍是这样。在来世,这一点从围绕每个人的属灵气场很明显地看出来。仅从这些气场就能知道那里的所有人处于什么样的信仰、什么样的爱,哪怕他们可能正在思想或谈论某种完全相反的事(参看1048,1053,1316,1504-1520,2489,4464节)。因为那主导人整个生命之物产生围绕他的气场,在其他人面前展示他的生命。由此可见“我们必须不断思想主、救恩和死后生命”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凡拥有基于仁之信的人都如此行,所以他们不会对自己的邻舍心怀恶念,公义与公平便存在于其思维、言行的方方面面;因为那主导人的整个生命之物进入它的一切具体方面,既引导它,也掌控它。事实上,主将心智保持在诸如属于仁爱,因而系信仰事务的那类事物中,并在如此行的过程中把心智里面的每一个事物都放在它合适的位置上。基于仁之信的气场是在天堂掌权的气场;因为主以爱,并通过爱以仁,因而以属于信的真理流入。这解释了为什么说那些在天堂里的人在主里面。
接下来论述的主题是受理解力部分支配的感官能力的重生,该感官能力由“酒政”来代表;既是在论述它的重生,也就是在论述对信仰的接受。因为和理性层一样,感官层也通过信仰重生,不过是通过有仁爱所流入其中的信仰重生。除非仁爱流入信仰,并赋予它生命,否则信仰不可能普遍掌权,或存在于人的整个生命中;因为在人里面掌权的,是人所爱的,而非他仅仅知道并保留在他记忆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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