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属天的奥秘 #5091

5091.“他们二人

5091.“他们二人都作了一个梦”表关于它们的预见。这从“梦”的含义清楚可知,“梦”是指预见(3698节);“他们二人”是指“酒政和膳长”所表示的两种感官能力,他们的梦就涉及他们自己,这从下文明显看出来。“梦”在至高意义上之所以表示预见,是因为经由天堂从主直接流入的梦预示将要到来的事。约瑟的梦、酒政和膳长的梦,法老的梦,尼布甲尼撒的梦和一般先知的梦都是这种性质。梦中所预言将要到来的事没有其它来源,唯源于主的神性预见。由此可知,主预见一切事,无论总体还是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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