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属天的奥秘 #5069

5069.右边的被称

5069.右边的被称为“义人”:“义人就回答说……,义人要往永生里去”表示他们在主的公义里。凡处于仁之良善的人都被称为“义人”;他们不是凭自己为义,而是被主变得公义,主的公义被归于他们。那些以为凭自己为义,或变得公义,以致他们里面不再有丝毫邪恶的人不在义人当中,而是在不义的当中。因为他们将良善归于自己,并因此而具有自我功德感;像这样的人绝无可能出于真正的谦卑崇拜主。因此,那些知道并承认一切良善皆来自主,一切邪恶皆来自他们自己,也就是从地狱拥有邪恶的人在圣言中被称为“义人”和“圣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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