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5068.主之所以在这些话中自称王,即:当人子在祂荣耀里,降临的时候,祂要坐在祂荣耀的宝座上……,于是对他们说,是因为主的王权是神性真理,审判基于并照着神性真理来实施。但审判的基础和实施对善人是一种情况,对恶人又是另一种情况。善人因接受神性真理,故审判他们的基础是良善,因而是怜悯;恶人因不接受神性真理,故审判他们的基础是真理,因而不是怜悯;因为他们总是弃绝怜悯,因而在来世继续弃绝怜悯。接受神性真理意味着不仅拥有信仰,还实践信仰,也就是将教义所教导的融入生活。正因如此,主自称“王”。主的王权就是神性真理(参看1728,2015e,3009,3670,4581,496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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