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属天的奥秘 #5067

5067.由于主并不

5067.由于主并不在乎外在事物,只在乎内在事物,还由于人不单单通过敬拜,还通过仁爱及其行为来见证他的内在事物,所以主回答说:我实在告诉你们,这些事你们既作在我这弟兄中一个最小的身上,就是作在我身上了。那些处于仁爱与生活的良善之人就被称为“弟兄”;事实上,主与他们同在,因为他们处于良善本身;严格来说,他们才是邻舍所指的人。然而,主甚至在这些人里面也不显明自己,因为与祂相比,他们是毫无价值的。但人通过从内在敬拜祂而在主面前显明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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