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属天的奥秘 #5050

5050.在前一章末

5050.在前一章末尾(4931-4953节),我们通过经历说明在大人或天堂里面,谁属于手、臂和脚的区域;现在要说明,对应于腰,以及与腰有关的部位,也就是所谓的生殖器官的社群是哪些特定社群。一般来说,要知道,腰和与它相联的器官对应于真正的婚姻之爱,因而对应于那些拥有此爱之人所在的社群。这些社群的居民比其他人更属天,也比其他人更生活在平安的快乐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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