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5041.“但耶和华与约瑟同在”表神性在祂里面,也就是在主里面,“约瑟”在至高意义上代表主;显然,此处所指的是试探中的神性,试探是此处所论述的主题。因为神性本身是耶和华;“耶和华与约瑟同在”表示祂存在或出现在主里面。由于字义论述约瑟,故经上说“与约瑟同在”;但就论述主的内义而言,所指的是“在主里面”。凡在教会的人都能从以下事实看出,神性在主里面,即:主从耶和华成孕;因此,祂经常称耶和华为祂的“父”。人的本质存在,因而其生命的至内层来自父亲;包裹物或外层来自母亲;因此,主的存在,因而其生命的至内层是神性,因为它是耶和华自己;祂通过出生而从母亲那里所取的包裹物或外层构成人身。这人身具有这样的性质:它能经历试探,因为它被来自母亲的遗传之恶玷污了。不过,由于祂的至内层是神性,所以祂能凭自己的能力将来自母亲的这遗传之恶逐出;这种逐出通过试探逐渐进行,直到祂经历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时,祂完全荣耀了祂的人身,也就是使它变成神性。由此可见“神性在祂里面”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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