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属天的奥秘 #4987

4987.“且这些事

4987.“且这些事发生以后”表第三个状态。这从“发生”或“因此”(so it was)和“这些事”的含义清楚可知:“发生以后”或“因此”暗示某种新事物(参看4979节),因而在此是指第三个状态;“这些事以后”是指这些事完成后。在原语言和在其它语言一样,一个思路并未通过标点符号与另一个思路分开;但这段经文可以说从头贯穿到尾,当中没有任何间断。内义中的观念同样以没有间断的方式连续出现,从事物的一个状态流入它的另一个状态。但当一个状态终结,另一个主要状态取而代之时,经上就用“于是”或“这事以后”暗示这一点,而次要的状态变化则用“且或和”(and)这个词来暗示。这就是为何这些词经常出现的原因。现在所论述的这第三个状态比之前的状态更内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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