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4985.“约瑟原来体态秀雅”表源于此的生活良善;“容貌俊美”表源于此的信之真理。这从“体态秀雅”和“容貌俊美”的含义清楚可知;因为“体态”是事物的本质,而“容貌”是源于它的外在显现。由于良善是真正的本质,真理是源于它的外在显现,所以“体态秀雅”表示生活的良善,“容貌俊美”表示信之真理。事实上,生活的良善是人的本质存在,因为它居于他的意愿,而信之真理是它的显现,因为它居于他的理解力;凡居于理解力的,都是来源于意愿的某种事物的一种显现。构成人生命的本质存在居于其意愿的意图,而其生命的显现居于其理解力的思维。人的理解力只是其意愿的展开,并赋予意愿一种形式,好使意愿的真正性质能显现于外表。
由此可见“秀雅”,也就是内层人的美丽从何而来,即它经由信之真理来自意愿的良善。信之真理将美丽呈现于外在形式中,而意愿的良善则赋予这种美丽,并形成它,也就是说,是外在形式的产生者。正因如此,天堂天使具有无法描述的美丽,因为每位天使可以说都是形式上的爱与仁;因此,当他们显现出自己的美丽时,这美感染至内层。因为从主所接受的爱之良善通过信之真理从他们透现出来,进入他,激发他里面的这些感觉。由此明显可知,“体态秀雅”和“容貌俊美”在内义上表示什么(参看3821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