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4968.“以实玛利人手下”表从简单的良善。这从“以实玛利”的代表清楚可知,“以实玛利”是指那些处于简单良善的人(参看 3263, 4747节),因而在此是指从简单良善那里所得来的属世真理。在创世记37:36,经上说:“米甸人把约瑟卖到埃及,给法老的内臣、护卫长波提乏”;但经上在此则说:“法老的内臣,护卫长波提乏,从那些带下他到那里去的以实玛利人手下买了他去”。这种说话方式是为了内义的缘故;因为前面那句经文论述了神性真理的疏远,这种疏远不是由那些处于简单良善的人造成的,而是由米甸人所代表的那些处于简单真理的人造成的(参看4788节)。但此处论述的主题是记忆知识的获得或利用,还论述了从简单良善所获得的属世真理。因此,经上说的是“以实玛利人”,因为这些人代表那些处于简单良善的人。由此明显可知,经上是为了内义的缘故而如此说的。历史的叙述也没有任何矛盾之处;因为经上论到米甸人说,他们把约瑟从坑里拉上来,然后把他交给以实玛利人,他被以实玛利人带下埃及。因此,由于米甸人把他交给要往埃及去的以实玛利人,所以把他卖到埃及去的,正是米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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