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属天的奥秘 #495

495.除非知道感知

495.除非知道感知是什么,否则就不会清楚明白上古教会是如何衰落的,因为它是一个具有感知恩赐的教会,而这种感知如今已不复存在。一个教会的感知在于:其成员从主感知何为良善和真理,就像天使那样;与其说是对世俗社会的良善和真理的感知,不如说是对源于对主之爱和对主之信的良善和真理的感知。从一个人的信仰表白,一个被生活所确证的表白能清楚看出感知的性质,以及它是否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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