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属天的奥秘 #4938

4938.在大人里面

4938.在大人里面,对应于脚、脚掌和脚跟的,是那些属世的人;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脚”表示属世事物(2162, 3147, 3761, 3986, 4280节),“脚掌”表示较为低级的属世事物,“脚跟”表示最为低级的属世事物(259节)。因为在大人里面,属天事物构成头,属灵事物构成身体,属世事物构成脚;它们以这种连续次序存在。此外,最高的属天事物终止于中间的属灵事物;而属灵事物则终止于最低级或最末后的属世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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