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4930.“就给他起名叫谢拉”表它的性质。这从“起名”的含义清楚可知,“起名”是指性质(参看4927节)。“谢拉”所表示的性质就是真相的性质,而真相则是至此在内义上一直所论述的主题;这个真相就是,实际上良善才是头生的,真理只是表面上看是头生的。这个性质本身包含无数细节,这些无数细节无法在尘世之光,只能在天堂之光中被看到,因而能被天使的眼睛看到。人若看见诸如显现在天使面前的一个事物的性质,必目瞪口呆,承认他永远不会相信,还会承认,与天使相比,他几乎什么也不知道。在原文,“谢拉”表示“升起”,用来论及太阳及其光的第一个表象。这解释了为何这个儿子被起名叫谢拉,因为对正经历重生的人来说,良善也是一样。良善首先升起,放出光芒,属世人里面的事物因这光而被光照,好叫它们能被看到,承认,最后相信。若非光从存在于人里面的良善流出,他永远不可能看见真理,乃至承认并相信它们,而是将它们要么视为那种为了平民百姓的缘故而不得不被称为真理的事物,要么视为虚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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