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属天的奥秘 #490

490.在圣言中,“

490.在圣言中,“女儿”常表示良善,如诗篇:
有君王的女儿,在你尊贵朋友之中;王后佩戴上好的俄斐金,站在你右手边。推罗的女儿必来送礼。君王的女儿在宫里极其荣华,她的衣服是用金线绣的。你的众子要接续你的列祖。(诗篇45:9-16)
爱与信的良善与美丽被描述为“女儿”。因此,教会凭良善而被称为“女儿”,如“锡安的女儿”和“耶路撒冷的女儿”(以赛亚书37:22,以及其它许多地方);教会还被称为“我民的女儿”(以赛亚书22:4),“他施的女儿”(以赛亚书23:10),“西顿的女儿”(以赛亚书23:12)和“田间的女儿”(以西结书26:6,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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