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489.“儿女”表示他们所感知到的真理和良善,准确地说,“儿子”表示真理,“女儿”表示良善。这从先知书的许多经文清楚可知,因为在圣言中,如古时那样,教会孕育和生出的事物被称为“儿女或众子和众女”。如以赛亚书:
列族要来就你的光,列王要来就你升现的光辉。你举目四面观看;众人都聚集来到你这里;你的众子要从远方而来,你的众女要在你身边被看顾。那时,你必看见,一同归向他们,你的心又惊讶又宽畅。(以赛亚书60:3-5)
此处“众子”表示真理,“众女”表示良善。诗篇:
求你救拔我,救我脱离外族人的众子之手,他们的口说谎话。我们的儿子在年轻时好像树栽子长大,我们的女儿如同殿角石,是按殿宇的样式凿成的。(诗篇144:11-12)
“外族人的众子”表示伪真理,也就是虚假;“我们的儿子”表示关于真理的教义;“我们的女儿”表示关于良善的教义。以赛亚书:
我要对北方说,交出来!对南方说,不要扣留!将我的众子从远方带来,将我的众女从地极领回;要将瞎眼的民带出来,他们必有眼睛;将聋子带出来,他们必有耳朵。(以赛亚书43:6, 8)
此处“众子”表示真理;“众女”表示良善;“瞎眼的”表示那些将要看见真理的人;“聋子”表示那些将要服从真理的人。耶利米书:
从我们年轻以来,羞耻就吞噬了我们列祖所劳碌得来的羊群、牛群和儿女。(耶利米书3:24)
“儿女”表示真理和良善。
“孩子”和“儿子或众子”表示真理,这一点从以赛亚书明显看出来:
雅各必不再羞愧,他的脸也不再蜡白。因为他看见他的众子,就是我手的工作在他中间,他们必尊我的名为圣,必尊雅各的圣者为圣,必敬畏以色列的神。灵里游荡的,必得明白。(以赛亚书29:22-24)
“雅各的圣者,以色列的神”表示主;“众子”表示重生之人,他们将获得对良善和真理的理解,正如这些话所解释的。又:
你这不怀孕、不生养的,要歌唱,因为孤独凄凉者的儿子比已婚妻子的儿子更多。(以赛亚书54:1)
“孤独凄凉者的儿子”表示初期教会或外邦人的教会所知的真理;“已婚妻子的儿子”表示犹太教会所知的真理。耶利米书:
我的帐棚荒废,我的绳索折断。我的儿子离我出去,不在了。(耶利米书10:20)
“儿子”表示真理。又:
他的众子必如往昔,他们的会众必坚立在我面前。(耶利米书30:20)
此处“众子”表示古教会所知的真理。撒迦利亚书:
锡安哪,我要激发你的众子,雅完哪,还有你的众子,我要使你如勇士的剑。(撒迦利亚书9:13)
此处“众子”表示爱的信之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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