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属天的奥秘 #4845

4845.“等我儿子

4845.“等我儿子示拉长大”表等到那个时候。这从“长大”的含义和“示拉”的代表清楚可知:“长大”是指到了那个年龄,因而是指到了那个时候;我儿子“示拉”是指偶像崇拜,如前所述(4825, 4826节),因而是指犹太教,相对于其它宗教,犹太教就是偶像崇拜(4825节)。因此,“等我儿子示拉长大”这句话表示等到犹太教能接受内在事物,或“他玛”所表示的代表教会的属灵和属天事物的时候(4829, 4831, 4843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