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属天的奥秘 #4839

4839.“俄南所作

4839.“俄南所作的在耶和华眼中看为恶”表这违反神性次序。这从“在耶和华眼中看为恶”或反对祂的邪恶的含义清楚可知,“在耶和华眼中看为恶”或反对祂的邪恶是指违背源于祂的次序之物。这一点既可从俄南的行为,也可从关于丈夫弟兄的律例看出来;该律例规定:他哥哥的妻当从他脚上脱下他的鞋,吐唾沫在他脸上;在以色列中,他的名必称为脱鞋之家(申命记25:8-10)。这些行为表示他没有良善,无论外在的还是内在的;那些没有良善,陷入邪恶的人违反神性次序。从内在邪恶,也就是从像俄南那样的邪恶意图或目的所涌出或流出的一切邪恶都违反神性次序。但是,凡不是从内在邪恶,也就是邪恶的意图或目的所涌出或流出之物,尽管有时看似邪恶,然而只要目的不是邪恶,它就不是邪恶;因为正是目的决定了每个行为的真正性质。目的含有人的生命在里面;也就是说,凡人所爱,因而所思的,他都以之为目的。其灵魂的生命并非别的。
谁都能知道,邪恶违反神性次序,良善符合神性次序。神性次序就是在天堂的主自己,因为来自祂的神性良善与神性真理构成次序,以致它们就是次序;神性良善是它的本质,神性真理则是它的形式。当以可见的形式被呈现出来时,神性次序看似一个人,因为唯独产生它的主是人(49, 288, 477, 565, 1871, 1894, 3638, 3639节)。天使、灵人和世人越接受祂,也就是说,越处于良善并因此处于真理,因而越处于其神性次序,他们就越是人。正因如此,整个天堂呈现为一个人,被称为大人,并且人里面的每一个事物都与它相对应,这在各章的末尾有所说明。这也解释了为何天堂里的所有天使呈现为人形;而另一方面,地狱里的恶灵尽管出于幻觉在彼此眼里看似人,但在天堂之光中却看似怪物,并照着他们所陷入的邪恶而愈加狰狞恐怖(4533节)。其原因在于,邪恶本身违反次序,因而违反人的形式。因为如前所述,当以可见形式被呈现出来时,神性次序看似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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