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4822.“犹大给他起名叫珥”表该虚假的性质。这从“起名”的含义清楚可知,“起名”是指性质(144, 145, 1754, 1896, 2009, 2724, 3006, 3421节),也就是教会的虚假的性质,如刚才所述(4821节)。之所以说“虚假的性质”,是因为虚假彼此不同,正如真理那样,并且到了它们的不同种类几乎无法列举的程度;每种虚假都有自己的性质,以此区别于其它虚假。一般的虚假在每个教会里的恶人当中掌权,而每个人的虚假则照他所过的生活而各不相同。此处所论述的犹太教会中的虚假则是源于自我之爱和由此衍生的尘世之爱的邪恶的虚假(参看481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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