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4805.还有些内在友谊的社群,它们不会夺走别人的外在快乐,并将其转到自己这里,但会夺走别人的内在快乐,也就是对属灵事物的情感所赋予他的极乐。这些灵人位于前面,就在低地正上方的右边;其中有些灵人的位置比其他的稍高一点。我与位置在下的灵人有过几次交谈;每当这种时候,来自那些位置在上的灵人的一种总体流注就会流入。他们活在肉身时具有这样的性质:他们发自内心喜爱那些在他们的共同友谊里面的人,并以兄弟般的情感拥抱彼此。他们认为只有他们自己是活着的,并且住在光中;相比之下,那些在他们社群之外的人不是活着的,也不住在光中。他们因具有这种性质,故还以为主的天堂仅由他们这少数人组成。
但我蒙允许告诉他们说,主的天堂无穷无尽,是由各人民和各语言的人组成的;凡处于爱与信之良善的人都在天堂。我还指示他们说,天堂里的人都与身体的一切区域有关,无论外层部分还是内层部分。但是,他们若将心思放在超越他们的生活,与他们的生活不相符的任何事物上,尤其诅咒在他们社群之外的其他人,就不能拥有天堂。因为在这种情况下,他们的社群就是具有内在友谊的社群;而这种内在友谊具有这样的性质,他们一靠近他人,就会夺走他人属灵情感的极乐,如前所述。他们认为这些人不是选民,也不是活着的;这种思维一旦被交流,就带来悲伤。然而,根据次序的法则,在来世,这种悲伤会归到他们自己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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