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属天的奥秘 #4802

4802.还有些灵人

4802.还有些灵人虽然邪恶,但仍在某种程度上被允许进入天堂之光,并接受信之真理,以便他们拥有对真理的某种感知。他们也急切地接受真理,但不是为了照之生活,而是为了夸耀他们比别人更有洞察力和敏锐性。因为人的理解力具有这样的性质,它能接受真理;然而,除了那些照真理生活的人外,真理不会被归给任何人。人的理解力若不是这样,没有人能被改造。
那些在世时就具有这种性质,也就是理解真理,却过着邪恶生活的人在来世同样具有这种性质。不过,他们在那里会滥用理解真理的能力,以获得统治权;因为在那里他们知道,他们通过真理拥有与天堂某些社群的交流,因而知道他们能在恶人当中拥有能力;在来世,真理在他们里面拥有能力。但是,由于他们的生活是邪恶的,所以他们在地狱里。
我曾与两个在世时具有这种性质的人交谈过,他们对于自己身在地狱感到惊愕,因为他们在信之真理上一直信得很坚定。但我告诉他们说,他们理解真理所凭借的光就像世上的冬日之光。我说,物体显现在它们的美丽与色彩中,和显现在夏日之光中是一样的;然而,在这冬日之光中,万物凋零,没有任何宜人、可喜之物产生。然后,我告诉这两个灵人说,由于他们理解真理的目的是他们自己的荣耀,因而是自我,所以当他们的目的所放射的气场朝内层天堂上升到那里的天使那里时,唯独觉察目的的天使无法容忍该气场,于是便抛弃它。这就是为何他们身在地狱。
我继续说,在以前的时代,相比其他人,这种人更被称为知识树上的蛇;因为当出于生活进行推理时,他们便出言反对真理;更有甚者,他们就像长有一张可爱的脸,却浑身散发恶臭,因而无论到哪里,都被社群拒绝的女人。由此也明显可知缺乏信之生活的信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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