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属天的奥秘 #4789

4789.“给法老的

4789.“给法老的内臣波提乏”表更内在的那种记忆知识。这从“内臣”的含义和“法老”的代表清楚可知:“内臣”是指更内在的事物,如下文所述;“法老”是指记忆知识,因为“埃及”表示总体上的记忆知识,如前所示(1164, 1165, 1186, 1462节),“法老”所表相同,因为在圣言中,一块地或一个民族所表示的,也由它的王来表示,王是这个民族的首领。“法老的内臣”之所以表示更内在的那种记忆知识,是因为内臣与王的内在事务有关,属于王的更亲密的助手;事实上,他们是王更亲密的朝臣和更高级别的官员,这一点从原文中所用这个词的含义也可以明显看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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