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4786.“约瑟的父亲就为他哀哭”表内在的哀恸。这从“哀哭”的含义清楚可知,“哀哭”是指极度悲伤和痛苦,因而是指内在的哀恸。在古代教会,藉以表现内在事物的外在行为包括为死者哀号和哭泣,以此表示内在的哀恸,尽管哀恸本身不是内在的。例如,我们所读有关与约瑟一同去埋葬雅各的埃及人的经文:
他们到了约旦河外、亚达的禾场,就在那里大大地号啕痛哭。约瑟为他父亲哀哭了七天。那地的居民迦南人见亚达禾场上的哀哭,就说,这是埃及人一场极大的哀哭。(创世记50:10-11)
还有关于大卫为押尼珥哭泣:
他们将押尼珥葬在希伯仑。王在押尼珥的墓旁放声而哭,众民也都哭了。(撒母耳记下 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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