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4724.“趁他还没有走近他们,就同谋要害死他”表他们想要毁灭从主的神性人身发出的神性属灵层。这从“同谋”和“害死”的含义,以及“约瑟”的代表清楚可知:“同谋”是指由恶意所产生的欲望,因为凡人出于恶意所欲望的,都是他们密谋实现的目标;“害死”是指毁灭;“约瑟”是指神性属灵层或神性真理,如前面反复说明的。由于神性真理从主的神性人身发出,故我们说从主的神性人身发出的神性属灵层。
此处的情形是这样:在整个天堂,一切神性真理唯独从主的神性人身发出,并无其它源头。凡从神性本身发出来的,都无法直接流入任何天使,因为它是无限的;只能间接经由主的神性人身流入。这也是主说下面这些话的意思:
从来没有人看见神,只有在父怀里的独生子将祂表明出来。(约翰福音1:18)
这也解释了为何就其神性人身而言,主被称为中保。
这人身甚至自永恒就存在,因为神性存在若非经由天堂流入,并在如此行时变成神性显现,就无法传给任何天使,更无法传给任何灵人,最无法传给任何世人。就神性本身而言,主是神性存在;就神性人身而言,主是神性显现(参看4687节)。然而,主的人身本身也无法从神性存在接受任何流注,除非这人身在祂里面变成神性;因为凡接受神性存在的,必也是神性。
由此可见,神性真理并非直接从神性本身发出,而是从主的神性人身发出。而且,那些鼓吹唯信,不过信仰生活的人在自己里面毁灭了这神性人身;因为他们以为,主的人身是纯人身,和其他任何人的人身没什么两样。因此,他们当中许多人否认主的神性,无论他们口头上如何信奉祂。但那些过着信仰生活的人则以谦卑的心屈膝跪拜主,将祂奉为他们的神和救主。当他们如此行时,祂的神性与人性不同且分离的教义就不会进入他们的脑海,如他们在领受圣餐时的情形。由此明显可知,对他们来说,主的神性人身就在他们内心,在他们心中占有一席之地。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