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4689.“向我的捆下拜”表敬拜。这从“下拜”和“约瑟的捆”的含义清楚可知:“下拜”是谦卑的表现(参看2153节),因而是指敬拜;“约瑟的捆”在此是指关于主的神性人身的教义(4686节),因而表示那些处于教会更内在部分之人所敬拜的神性人身。但那些更外在的人,也就是那些持守分离之信的信徒,则尽可能地远离对它的敬拜。与仁分离之信之所以导致缺乏这种敬拜,是因为如前所述,主存在于仁爱中,并且若不通过仁爱,就不存在于信仰中;事实上,仁爱是实现联结的媒介。没有良善的真理算什么呢?没有意愿的理解力算什么呢?因此,没有仁爱的信仰又算什么呢?或没有其本质的信心算什么呢?
持守与仁分离之信的信徒根本不敬拜主的神性人身,这一事实从具有这种秉性、从基督教界进入来世的人向我清楚显明,我曾与他们当中的许多人交谈过。因为在来世,说话的是人们的心,而不像在世上那样是他们的口唇。在那里,每个人的思维都被交流,远远比用世上的任何语言交流清晰得多;除了所想和所信的外,谁不也许说任何话。有许多在世时传讲过主的人到了来世竟完全否认祂。有人若问他们为什么目的或原因传讲祂,表面上还以神圣的形式敬拜祂,就会获知,他们之所以如此行,是因为这是他们的职业所需,还因为他们由此能获得重要地位和财富。那些不传讲祂,却承认祂的人如此行,是因为他们出生在教会,若出言反对宗教,就会担上坏名声。来自基督教界的人没有一个知道主的人身是神性;几乎没有人知道唯独祂统治天堂和宇宙,更不知道祂的神性人身是天堂中的全部。事实的确如此,这一点已被清楚揭示出来,因为主预见基督教会将从仁转向信,由此与祂分离,进而不仅弃绝,还亵渎从祂的神性人身发出的神圣。因为与仁分离之信只会做这种事。
如今信与仁分离了,这是显而易见的。事实上,教会因各自的信条而彼此分离,凡所信的不同于他们的信条所教导的之人都被逐出教会,还受到诬蔑。但是,行事像强盗,毫无怜悯地剥夺他人财物的人,只要不明目张胆地这样做,或不欺骗邻舍,或败坏仁爱的名声,或犯下奸淫,反而仍被称为基督徒,因为他经常参加教会圣事,照教义说话。由此明显可知,如今,构成教会的是教义,而非生活;与信仰联结的果实只在他们的教义里,根本不在他们的头脑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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