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4669.“约瑟”表主的属灵神性人身。这从“约瑟”的代表清楚可知,“约瑟”在至高意义上是指主的神性属灵层(3969节)。在教会,众所周知,“约瑟”代表主,因为当论及天上的约瑟时,人们不会想到别的人。不过,人们却不怎么清楚“约瑟”代表主的哪个方面,即代表从主的神性人身发出的神性属灵层。从主的神性人身发出的神性属灵层就是在天堂和教会从祂所接受的神性真理;属灵层本质上并非别的什么。神性属灵层,或神性真理就是那被称为主的王权的,也是基督或弥赛亚所表示的(参看2015e, 3009, 3670节)。这也解释了为何约瑟在埃及成为事实上的王,以便那时他能代表构成主之王权的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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