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属天的奥秘 #4667

4667.“雅各住在

4667.“雅各住在他父亲寄居的地,就是迦南地”表主的神性属世层在神性理性良善之下并与其一致。这从“住”和“迦南地”的含义,以及“雅各”和“以撒”的代表清楚可知:“住”是指生活(参看1293, 3384, 3613, 4451节);“雅各”在至高意义上是指主的神性属世层(3305, 3509, 3525, 3546, 3576, 3599, 3775, 4009, 4234, 4286, 4538, 4570节);“以撒”,就是此处的“父亲”,是指在良善方面的主之神性理性层(1893, 2066, 2630, 3012, 3194, 3210节);“迦南地”在至高意义上是指主的神性人身(3038, 3705节)。由此可见,“雅各住在他父亲寄居的地,就是迦南地”表示在神性人身里面,主的神性属世层与神性理性良善同居,或在神性理性良善之下并与其一致。主的属世层拥有现已变成神性的一切事物在里面,这一事实在前面已经论述过了(创世记35:22-26,参看4602-4610节);同一章的下面几节(创世记35:27-29)则论述了这一事实:主的神性属世层与其神性理性层的结合(4611-4619节)。由此形成以下结论:神性属世层在神性理性良善之下过着与其一致的生活。
之所以说“在神性理性良善之下”,是因为属世层在该良善之下生活。事实上,理性层更高或更内在,或按照习惯的说法,是在先的;而属世层更低或更外在,因而是在后的;因此,属世层服从理性层。事实上,当它们彼此一致时,属世层只是理性层的总体轮廓;因为那时,凡属世层所行的,并不属于属世层,而属于理性层。这二者之间的唯一区别就像细节和它们的总体,或个体部分和它们在其中显为一个整体的形式之间的区别。学者都很清楚,目的是原因中的全部,原因是结果中的全部;因此,原因是形式上的目的,结果是形式上的原因。所以,若拿走原因,结果就完全消亡;若拿走目的,原因就完全消亡。此外,原因在目的之下,结果在原因之下。属世层与理性层之间的关系也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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