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属天的奥秘 #4661

第37章 最后的审

第37章
最后的审判(续)
4661.继前一章解释了主关于教会末期的预言,论述了祂通过十个童女的比喻(马太福音25:1-13节)所预言的事后,接下来又是一个比喻,即:一个人要往很远的国家去,就给仆人银子(即:他兰得),一个给了五千,一个给了二千,另一个给了一千,叫他们做买卖;其中那领五千的另外赚了五千;那领二千的也照样另赚了二千;但那领一千的把银子藏在地里。这个比喻所含有的观念和十个童女的比喻差不多,所以我们略过去,然后解释这一章的结尾部分,字面上的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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