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属天的奥秘 #4656

4656.有一个灵人

4656.有一个灵人在我左耳廓的后面部分,也就是耳上肌所在的地方向我说话。他告诉我,他被派到我这里,是为了说明,他根本不反思别人所说的话,只是用他的耳朵把它们听进去。当他说话时,可以说每句话都是他嗝出来的;他还说,这就是他的说话方式。我由此得知他的话没有任何内在之物,因而只有少许生命;这也是为何他嗝出他的话的原因。我被告知,很少注意任何事物的真实含义的那种人就属于外耳的软骨和骨头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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