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属天的奥秘 #4647

4647.创世记36

4647.创世记36:15-19.这些是以扫子孙中作族长的:以扫的长子以利法的子孙中,有提幔族长、阿抹族长、洗玻族长、基纳斯族长、可拉族长、迦坦族长、亚玛力族长;这些是在以东地以利法的族长;这些都是亚大的子孙。这些是以扫的儿子流珥的子孙;拿哈族长、谢拉族长、沙玛族长、米撒族长;这些是在以东地流珥的族长;这些都是以扫妻子巴实抹的子孙。这些是以扫的妻子阿何利巴玛的子孙;耶乌施族长、雅兰族长、可拉族长;这些是以扫妻子、亚拿的女儿,阿何利巴玛的族长。这些是以扫的子孙,这些是他们的族长;他本人就是以东。
“这些是以扫子孙中作族长的”表首要的良善之真理。“以扫的长子以利法的子孙中,有提幔族长、阿抹族长、洗玻族长、基纳斯族长、可拉族长、迦坦族长、亚玛力族长”表第一类及其性质,以及它们在主的国度中是何性质。“这些是在以东地以利法的族长;这些都是亚大的子孙”表属于这第一类的首要真理。“这些是以扫的儿子流珥的子孙;拿哈族长、谢拉族长、沙玛族长、米撒族长”表如在天堂那样的第二类及其性质。“这些是在以东地流珥的族长”表第二类。“这些都是以扫妻子巴实抹的子孙”表来自良善与真理的婚姻。“这些是以扫的妻子阿何利巴玛的子孙”表第三类的首要真理。“耶乌施族长、雅兰族长、可拉族长”表它们的性质,因而它们在主国度中是何性质。“这些是以扫妻子、亚拿的女儿,阿何利巴玛的族长”表由良善与真理的结合所产生的首要真理。这十二个族长就像凭良善依次排列的十二支派。“这些是以扫的子孙,这些是他们的族长”表这些是良善之真理当中的首要真理。“他本人就是以东”表在主的神性人身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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