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4642.“以扫就是以东”表主的神性人身的属世和肉体层级。这从“以东”的代表清楚可知,“以东”是指在与真理的教义事物联结的属世良善方面(参看3302, 3322, 4241节),因而在属世和肉体层级方面的主的神性人身。因为教义事物就像真理的身体;也就是说,它们在灵义上形成属世真理的肉体部分。正因如此,“以东”代表主的神性人身的属世和肉体层级。教义可以说是真理的化身,或就像真理的肉体遮盖物,因为教义本身并非真理,但真理在教义里面,如同灵魂在肉体里面。
接下来的几节论述的主题是主的神性属世良善。不过,它的衍生物纯由名字来描述,原因如前所述,即:该良善的衍生物远远超出任何人的理解力,甚至超出天使的理解力。因为天使是有限的,有限的不可能理解无限的。即便如此,当阅读本章时,包含在这些名字里面的衍生物就凭借来自主的一种神性之爱的流注以一种总体印象被传给天使,这种流注则凭借赋予他们对何为神性良善的一种感觉的天上火焰。
人若以为圣言哪怕就其一点一划而言,不是被启示的,或以为它是以任何其它方式,而不是以每一个系列皆代表神性事物,因而代表属天和属灵事物,并且每一个字皆表示这些事物的方式被启示,必以为这些名字只是在说明以扫的家谱。但家谱与圣言有什么相干呢?难道家谱含有神性之物在里面?但在圣言中,所有名字都表示真实事物(参看1224, 1264, 1876, 1888, 4442节,以及解释名字灵义的地方)。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