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属天的奥秘 #4633

4633.从前面关于

4633.从前面关于感知和气味这个问题的阐述明显可知,在来世,每个人的生命,因而每个人的情感都一目了然;因此,人若以为他以前的秉性和由此而来的生活品质在那里不为人知,或以为他在那里能如在世上那样隐藏他的意图,就大错特错了。此外,在来世,不仅人在自己身上所知道的事,而且连那些他所不知道的事,就是诸如因反复实践而最终沉浸于其生命快乐中的事也一目了然;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它们会从他的视线和对他自身的反思中消失。由于同样的原因而向他隐藏起来的其思维、言语和行为的实际目的在天堂会被充分觉察出来;因为天堂处在目的的气场和感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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