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属天的奥秘 #4626

4626.当有灵人正

4626.当有灵人正在靠近时,即便他离得很远,并且不在视线之内,他的存在(每当主允许时)从一种属灵气场就能被感知。其生命的性质、情感的性质和信仰的性质都可从该气场得知。天使灵具有更敏锐的感知,故能从他的气场知道有关其生命和信仰状态的无数事,我常常见证这一点。若主乐意,这些气场还转化为气味;这气味闻上去明显是一种实际的气味。这些气场之所以能转化为气味,是因为气味对应于感知,还因为感知可以说是属灵的气味,属世的气味就是从属灵的气味降下来的。关于这些问题,可参看前面的引证(关于气场:1048, 1053, 1316, 1504-1519, 1695, 2401, 2489, 4464节;关于感知:483, 495, 503, 521, 536, 1383, 1384, 1388, 1391, 1397, 1398, 1504, 1640节;关于这些感知所产生的气味:1514, 1517-1519, 1631, 357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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