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属天的奥秘 #4618

4618.“以撒气绝

4618.“以撒气绝而死”表在神性属世层里面的复活。这从“气绝而死”的含义清楚可知,“气绝而死”是指复活(参看3326, 3498, 3505节)。因为在圣言中,当提到某人“死”了时,内义上的含义是,那人(的代表)的最后结束,和在另一个人里面的一个新开始,因而是指继续。例如,当提到犹大和以色列的王,或至高祭司死了时,内义上的含义是,藉由他们的代表的结束,和它在另一个人里面的继续,因而是指它的复活。更重要的是,当读到这些事时,那些在来世并与人同在的人并没有死亡的任何概念,因为在那里,他们完全不知道死亡是什么。因此,取代死亡的是,他们觉察到代表在另一个人里面继续。此外,当人死亡时,仅就其为了在地上发挥用处而服务于他的肉体而言,他死了;就其灵而言,他在一个肉体事物对他不再有任何用处的世界继续他的生活。
“以撒气绝而死”之所以表示在神性属世层里面的复活,是因为在属世层对应于理性层(3493, 3620, 3623节)之前,理性层没有任何生命。这就像眼睛的视觉,除非这视觉拥有在它之外、它所看见的物体,否则,视觉就会消失;每种感官都是这样。如果物体与它完全不相容,它同样会消失,因为这些物体给它带来死亡。这也像流不出泉水的泉脉,致使源泉被堵塞。理性层也一样;除非它的光在属世层里面被接受,否则,它的视觉就会消失;因为存在于属世层里面的事实或知识对理性层来说,就是视觉的物体。或者,如果这些物体与这光不相容,也就是与真理的聪明和良善的智慧不相容,理性视觉也会消失,因为它无法流入与它自己不相容的事物。正因如此,对那些陷入邪恶与虚假的人来说,理性层是关闭的,以致与天堂的交流无法通过它打开,可以说只能透过缝隙进来,以使他们能思考、推理和说话。因此,为了属世层能与理性层联结,它必须预备好接受理性层;这种预备由主通过重生实现。当它被如此联结时,理性层就活在属世层里面,因为理性层在属世层中看到适合它的物体,如前所述,正如眼睛在世界中看到适合它的物体。
诚然,理性层拥有生命在自己里面,这生命不同于属世层的生命,并与之分离;但理性层仍在属世层里面,就像一个人在自己的房子里面,或灵魂在它的身体里面。天堂的情形也是这样。至内在或第三层天堂的确活得与它下面的天堂不同,且与之分离;然而,如果第二层或中间天堂里面没有对它的接受,它的智慧就会消散。同样,如果最低或第一层里面没有对这中间天堂的光和聪明的接受,以及最终世人的属世层里面没有对最低天堂的接受,那么这些天堂的聪明也会消散,除非主规定应在别的地方有对它的接受。因此,众天堂由主以这样的方式形成,一个充当另一个的接受者;最后,世人就其属世和感官层而言,充当全部的最低层接受者;因为神性在他里面就处于次序的终端,并进入世界。因此,如果最终层级与在它之先的层级相一致或对应,那么这些在先层级就同时存在于这终端里面;因为构成终端的事物是在它们之先的那些事物的容器,彼此相连的事物则在那里一起存在于它们里面。由此明显可知,在神性属世层里面的复活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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