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4617.“一百八十岁”表该状态的性质。这从以下事实清楚可知:在圣言中,一切数字都表示事物或属灵实体(参看482, 487, 575, 647, 648, 755, 813, 1963, 1988, 2075, 2252, 3252, 4264, 4495节);因此,“一百八十岁”表示该事物或实体的性质,也就是正在论述的这个状态的性质。“一百”表示一个完整的状态(参看2636节),“八十”表示试探(参看1963节),在此表示藉着试探;此外还有其它无法得知的事物。数字从更简单的数字那里获得自己的含义,因为它们是更简单的数字合在一起或相乘的结果,如此处的数字就是十二和十五的乘积;也从比这些还要简单的数字那里获得自己的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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