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属天的奥秘 #4615

4615.“乃是亚伯

4615.“乃是亚伯拉罕和以撒寄居的地方”表与它在一起的神性生命。这从“寄居”的含义,以及“亚伯拉罕”和“以撒”的代表清楚可知:“寄居”是指生活(参看1463, 2025节);“亚伯拉罕”是指主的神性本身(1989, 2011, 3245, 3251, 3439, 3703, 4206, 4207节);“以撒”是指主的神性理性层(1893, 2066, 2072, 2083, 2630, 2774, 3012, 3194, 3210, 4180节)。正因此处所论述的主题是神性属世层与神性理性层的联结,所以此处提到亚伯拉罕和以撒,并说他们“寄居”在那里,也就是希伯伦,这是为了他们能表示与它,也就是“雅各”所表神性属世层在一起的神性生命。由于神性本身,神性理性层和神性属世层在主里面为一,故“乃是亚伯拉罕和以撒寄居的地方”这句话中的动词用的是单数形式,而非复数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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