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4559.“就给那地方起名叫伊勒伯特利”表一个神圣属世层。这从“伯特利”的含义清楚可知,“伯特利”是指神性属世层(参看4089, 4539, 4556节)。但当被称为“伊勒伯特利”时,它不是指神性属世层,而是指一个神圣属世层;因为当主使祂的人身变成神性时,祂首先使它变成神圣。使它变成神性和使它变成神圣之间的区别在于,神性之物是耶和华自己,而神圣之物来自耶和华。前者是神性存在或神性本质,而后者是由此产生之物。当主荣耀祂自己时,祂使祂的人身也变成神性存在,或耶和华(2156, 2329, 2921, 3023, 3035节);但祂在使祂的人身变成神性之前,使这人身变成神圣。这就是主的人身荣耀的过程。这也是为何在本节,伯特利被称为“伊勒伯特利”,经上还在这个词后面加了一句“因为神在那里向他显现”,以解释“伊勒”的意思。在原文,“伊勒”表示“神”(God),但此处用的是复数形式的“神”(gods),因为就内义而言,复数形式的“神”(gods)表示神圣真理(4402节)。然而,在下文,它被简单地称为“伯特利”,因为经上说“雅各就给那地方起名叫伯特利”(35:15);然后经上又补充说“就是神和他说话的地方”,这一次“神”用的是单数。原文,“伯特利”是指“神的家或殿”;而“伊勒伯特利”是指“神的家或殿之神”。正因如此,“伊勒伯特利”表示神圣属世层,“伯特利”表示神性属世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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