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属天的奥秘 #4558

4558.“他在那里

4558.“他在那里筑了一座坛”表通过成圣。这从“坛”的含义清楚可知,“坛”是指主的主要代表,因而是指敬拜的圣洁(参看4541节);当论及主时,是指祂的神性人身,和从这人身发出的圣洁(2811节)。因为在教会中为主的主要代表之物在至高意义上也表示在其神性人身方面的主自己;因为代表神性人身之物在至高意义上就表示这人身本身。“他在那里(即在伯特利)筑了一座坛”表示属世层成圣;因为“伯特利”表示神性属世层(参看455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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